中山检察院聘任人民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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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5: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本报中山讯 9名分别来自人大、政协及教育、新闻界的人士日前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首届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对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这是广东省检察机关聘任的第一批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实施监督。此外,人民监督员对发现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案件 中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侦查、扣押、冻结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可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比一般的群众监督更具有刚性和约束力,凡属于人民监督员实质性监督的事项,检察机关都必须启动监督程序。同时,人民监督员有权询问办案人员案件办理情况,有权要求办案人员作出解释。(潘林)(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