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因医院停电变植物人 沈阳法院判医院赔偿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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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9:08 新民晚报 |
据新华社沈阳9月22日电(范春生王贵廷)医院突然停电,监护室内为抢救七旬老太而准备的呼吸机停止工作,老人因此成了“植物人”。如此意外引发的巨额赔偿官司近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停电的辽宁电力中心医院赔付患者各项费用32万余元。 2002年4月1日下午,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李老太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症状,16时被送到辽宁电力中心医院(以下简称电力医院)急诊,被诊断为“左小脑出血、枕骨大孔疝 ”。当日该院为老人开颅实施了左小脑血肿清除术,手术很成功,但她的呼吸状况不好,仍需呼吸机辅助呼吸。4月2日20时49分,医院邻近供电线路故障导致医院电压波动,医院突然停电,呼吸机停止了工作。虽然护士立即取来人工抱球呼吸器对老人进行抢救,但昏迷中的李老太神志未能恢复,成了植物人状态。 事发后,李老太家属以电力医院突然停电而又没有及时进行有效的辅助人工呼吸造成人身损害为由,于2003年3月31日诉至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审理时委托沈阳市医学会作出了医疗事故鉴定书。其结论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院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应负主要赔偿责任。故判决电力医院赔付李老太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7万多元,其他费用共计4.4万元。 一审宣判后,李老太家属、电力医院均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沈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电力医院虽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有过错。最终判决电力医院赔付李老太各项费用约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