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升至2%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00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侯利红报道10月1日起,凡在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的各类人员,将由原个人按照1.5%的比例上升至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3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