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烟台救捞局长贪污受贿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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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07 华夏时报 |
本报讯今年6月7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吴廷久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廷久受贿50万余元,挪用公款60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 8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吴廷久1992年担任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副局长,1994年任代局长,1995年任局长兼党委副书记。 1997年7月兼任深圳海靖潜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检察机关查明,下属单位和个人,只要向吴行贿就能捞得好处。救捞局下属的公司、处室很多,购船、修船,办公楼、宿舍楼的改造等工程项目也很多,吴廷久利用职权,为下属工程处、商务中心、修船厂等单位和个人解决贷款、晋升职务等难题,所有这一切的交换条件就是收受贿赂,从手表、相机、首饰、皮衣到电脑、跑步机,他来者不拒。(王振国)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