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住福建省三星级以上宾馆更安全 除了客房都有“电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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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3:4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新《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实施。昨日,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即将实施的新规,除强化事中管理,增加具体治安管理措施等内容之外,同时还新增了公安机关服务性和限制性条款,明确规定:不出示证件,可有权拒绝民警检查,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取得执照要备案 新规修订重点是将公安机关实践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 实行报备制度,除应当办理许可证的以外,开办特种行业或者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执法检查先亮证此次新规还增加了公安机关服务性和限制性条款,禁止下列行为:参与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为非法活动提供庇护;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依法审批;检查时不依法出示证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打骂、虐待、侮辱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新规规定,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并举报。宾馆大堂装“电眼” 新规还增加推行技术防范、信息化管理等科技手段的条款:三星级或者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应当在大堂、电梯、楼道、停车场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这为公安机关推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治安场所有3责任 新规明确了行业场所治安责任人应当履行3项治安责任:防范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发现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寻衅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拒不改正再罚款 新规还强化法律责任,增强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对淫秽色情表演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业主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履行治安防范责任,造成场所内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同时,新规注重教育管理,而不是一味罚款。许多条款规定对违反者首先是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才给予罚款。(来源:邱泉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