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督查粗暴交警 巫山县公安局已坦诚接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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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4:03 重庆晨报 |
在巫山县今年的“公安法制工作评议会”上,巫山县人大常委会肯定了公安队伍在法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客观指出了少数交警执法粗暴,必须立即整改。 眼下,巫山交警正经历一场“整风”运动。昨日,县公安局局长对管理不善提出了自我批评。 <事件回放>摩托司机招来饱打 今年6月24日,家住巫山县城净坛路周转房的龚存洪骑摩托车回家。在西转盘,他见到扣了他哥哥车的交警在这里执勤,就走过去询问情况。 交警对他的问题不理不睬,反而要将他的摩托车“留下”。 “干啥子?为啥扣我的车?”龚存洪不同意,与之发生争执。几位交警将龚存洪按倒在地,拳脚相加,打得龚遍体鳞伤,并强扣了龚的摩托车。 龚存洪找法医验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疗费500多元。 龚存洪起诉到巫山县人民法院,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举报交警打人,坚决要求讨回公道。 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巫山县公安局赔偿龚存洪医疗费497.50元、误工费346.36元、验伤费50元,合计893.86元,并返还龚存洪的摩托车。县公安局没有提出上诉。 <人大调查>部分交警野蛮执法 接到龚存洪的反映,巫山县人大常委会愤怒了。因为,就在此前几天的6月18日,家住江东小学的向运玉用摩托车接学生回家,车上坐了3名学生,在平湖桥被交警以违章载人拦下。 交警要开走摩托车,向运玉抓住车不让对方开走,提出扣证,交警一掌将向推翻在地,向当场晕了过去。 后来,向运玉被送往医院救治,当事的交警随后赶去医院,把药费和CT费等结清。交警还找到向运玉,说自己错了,要求“私了”,并当场付给向2000元钱。 <人大决定>专项调查交警执法 人大调查发现,去年全县的公安行政起诉案共9件,全部因为交警粗暴执法。而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交警方无一起胜诉———其中因交警打人起诉的有4件,法院判决的两件都是交警过错,并承担了国家赔偿,另两件打人案件,交警与原告私了。 在今年的1至6月,县交警大队又冒出了4起粗暴执法案件,其中3起是交警打人。 在调查中,群众对交警意见很大,普遍认为:这几年部分交警执法粗暴霸道,甚至侵犯人权,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 <局长检讨>管理责任不可推卸 巫山县公安局局长冯丛林坦诚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意见。他表态,将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加快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正视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公安队伍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昨日,冯丛林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人大监督的交警都受到了相应的处分。他同时提出了自我批评。他说,作为分管交警大队的局领导,他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检讨。本报记者刘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