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统一焚烧 高明建立医疗废物回收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8:37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郑立文 通讯员 张秋芳 覃华庆)为了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和集中处置工作,有效地打击非法回收利用一次性医疗废物的行为,高明区卫生监督部门近日在各镇(街道)设立了相关的垃圾存储点。 医疗垃圾包括携带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性废物、人体切除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过期、淘汰、变质药品,有毒、腐蚀性或易燃的化验残余物等。这些废弃物对人体及环境具有高 度危害的,它不但会导致细胞、病毒的感染和新病毒产生等直接危害,还会引起不可逆转的间接危害。为使这些医疗垃圾能够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置,高明区卫生监督部门按照省、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分别在各镇(街道)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并规定各医疗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医疗垃圾,必须将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用符合要求的黄色胶袋进行密封包装,并在胶袋外面贴明标签,运送到各相关的垃圾暂存点。同时要求各暂存点对运来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并使用专门的密封容器贮存,然后进行统一焚毁。(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