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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迫”学生住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8:48 沈阳晚报

  读者问题

  9月21日,读者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我家孩子在沈阳医学院卫生护士学校上学,家距离学校很近,可学校不允许学生走读,必须住校。如果在学校住宿,这一年近千元的住宿费用,我们家长感到很吃力。而且学校要求如果不及时交纳宿费,还要交一定的滞纳金。我们想知道,学校强行要求住宿合理吗?”

  记者连线

  记者与沈阳医学院护士卫生学校的张书记取得了联系。

  张书记解释,学校之所以要让学生住宿,完全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他们作为一个中专学校,学生都是十六七岁的孩子。学校为了统一管理,早上6时要出早操,晚上还有晚自习。这些都是学校从学生利益出发做出的规定,如果学生不在学校住宿,就无法与学校的管理保持一致。另一个原因就是出于对学生安全方面的考虑:学校地处道义开发区,女学生如果走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关于迟交宿费还需交纳滞纳金的问题。张书记表示,滞纳金的问题,学费和宿费是都包括的,这是对恶意拖欠学杂费用行为的一种制约办法。

  对于此事是否合理,张书记一再表示是为学生考虑,便于管理学生学习生活,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学校的做法。对刚入学的新生要求必须集体生活,全部住宿。其他学生除非有正当理由比如家庭贫困,交宿费存在困难的,给予特殊批准可以不住宿。

  张书记表示,家长如果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与他进行沟通。

  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朱瑞记者电话:888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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