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官提醒:睡前千万锁好门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9:08 每日新报

  深夜爬阳台钻窗入室行窃屡屡得手张北周莉颖邢泉西研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西研】李某、张某、孙某三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男子在刑满释放后狼狈为奸、重操旧业,于去年6月至9月期间,多次深夜窜至本市河西区、河东区的多处小区内,由孙某、张某在楼下望风,李某爬阳台钻窗入室,趁失主夜深入睡之机,窃得室内失主衣裤口袋内的手机、现金以及室内的皮包、笔记本电脑 等物品,先后作案九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昨天上午,这三名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在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针对本案的特点,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深夜入睡时要将门窗锁好,并把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起诉全部事实予以承认,被告人孙某表示只参与了两起作案,而被告人张某表示只参与一起。据被告人李某当庭的供述,他在出狱后暂住在被告人张某的住处,他们三人均没有职业,便重操旧业,以盗窃为生,他在三人中岁数小,便由他实施钻窗入室偷窃,被告人张某、孙某分别暂住在河东和河西,对这两个区比较熟悉,因此他们就选择在这两个区深夜作案。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且认为,虽然被告人孙某、张某对部分犯罪事实不予承认,但被告人李某的当庭供述及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其他两名被告人参与盗窃的行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23000余元,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三被告人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合议庭宣布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