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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10月1日起新规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9:42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强化事中管理,除应当办理许可证的以外,开办特种行业或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要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另外《 管理办法》还增加了推行技术防范、信息化管理等科技手段的条款,要求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在大堂、电梯、楼道、停车场都要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并明确行业场所治安责任人的治安责任。

  针对《管理办法》中治安管理、治安责任的内容修改情况,法律责任也作了相应修改,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种类,增强《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

  N本报记者 王华友/实习生/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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