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巨贪敛财近千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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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02 扬子晚报 |
2004年春节前夕,一封匿名举报信飞进了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的大门。举报信上只有4行字: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在采购物资过程中不仅收礼吃回扣,还私设小金库,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 检察官很快对线索进行了初查,他们从银行和房管局等部门获悉,李明学一家有存款100余万元及3套住房,这远远超出了一个工薪家庭的正常收入。 中原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对李明学正式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对李的办公室和住处进行了搜查,但是除股票外,仅搜得存折、存单14万余元和现金2万余元。办案人员又起获李妻张海英(郑州市电业局信息中心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转移的赃款600余万元和藏在张的母亲处合计157.8万元的15张存单。加上从李明学家搜出的股票、银行卡,办案人员共提取赃款近1000万元。2004年2月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构成贪污共犯,将张海英补充立案侦查。同时追究其他涉案人的法律责任。 据李明学交待,“1967年,我出生在武陟县农村,家中一共姐弟3人,生活十分贫困。我5岁的时候,第一次来到郑州,看到那里到处都是楼房,街道又干净又整齐。傍晚,我坐在路边,看到一个清洁工人扫完大街,把扫帚放进手推车内,心里竟十分羡慕,心想有朝一日我能混到这一步,就心满意足了。 “从此我刻苦学习,发誓要走出农村,实现城市梦。高中毕业后我复读了一年,考取了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物资管理专业。在大学里我很用功,成绩一直很优秀,对那段时光我始终很留恋,你们在我家查获的存折、存单我都用的同一个密码,那就是我大学时的学号。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工作,对此我很满意,自己总算实现了城市梦,在郑州市落了脚。 “刚参加工作时我做业务员,跟着领导联系业务,见惯了业务员和经理们之间的红包往来,对钱就淡漠了,后来我肆无忌惮地收取贿赂,就是从那时候学会的。接着我做采购负责人、副经理直至经理,权力一天天变大,见的钱越来越多,也早忘了年少时的梦想。老实说,后来收人家的钱,简直成了一种惯性,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收。我只有一个女儿,自己要那么多钱到底有什么用?这个问题我自己都回答不了。 “现在,我倒是实现自己的梦想了,钱也有了,可是同时,自己也跌进了深渊。” 2004年8月下旬,此案经中原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郑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