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偿农民的征地补偿费总额近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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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08 新华网 |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3日电(记者 董振国)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山东省加强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的清欠工作。目前,所欠农民的近10亿元款项已全部补偿到位。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王选介绍,近年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政府征用了大量农民的土地。在征地补偿上,山东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共包括三部分,一是土 地本身的补偿,山东省的标准是土地年产值的6到10倍;再是安置补偿费是按年产值的4到6倍;三是地面附着物,由物价部门核定其价值。在征地过程中,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执行了这一标准,但有个别地方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给农民“打白条”,有的则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据调查,山东省自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计92万多亩,依照标准应付征地补偿总金额192亿多元,因个别地方发生的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实际补偿到位金额182亿多元,拖欠征地费总额为9.53亿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