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到底是什么样的“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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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17 沈阳今报 |
马廷刚9月19日山东省费县沂蒙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乔迁大喜,该县300多个企业法人前去祝贺。但让他们感到别扭的是,祝贺的同时还要交上少则600元,多则1300多元的彩礼。据9月23日《齐鲁晚报》报道,许多企业主为此愤愤不平:“其实他们乔不乔迁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不就是想要点钱嘛。” 既然没关系,何必送彩礼?原来企业主也有说不出的苦衷:“当时是两个人给我送的 请柬,他们是我们镇上的税务师,也就是专门负责我们镇上各企业账目的税务工作人员。”两人还传了口信:去时最少得交600元彩礼。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许多企业无奈之下送礼了。好一个不看僧面看佛面,送礼原是顾着“佛”们的面子。可是,税务人员到底是什么样的“佛”?按道理,自然应是专职为国家收税的“佛”,应有金刚不坏之身,严肃执法,热情服务,从容中道,不偏不倚,屁股绝不能随便坐在哪家企业的边上,应收的钱一分不少,不该收的钱一分也不收。但在费县,税务人员又有百变之身,摇身成了税务师事务所的“佛”,事务所是专门从事税务代理的社会中介机构和独立的企业,主要负责代理、审查一些企业的账目和代办一些业务。受人之托忠于事主,一心一意为事主服务。 一身任二“佛”,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可能会拿手中的征收权与自己的事主做交易,以确保自己供职的税务师事务所能够有滚滚不尽的利润来源,而这自然会严重损害国家的法律尊严和财政收入的落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许多企业主们担心“一旦被查出来我没去,那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把我的税给翻个番”。正话反思,如果这些企业主上了份子钱,税务机关可能就会有话好好说,该查的也不查了,该收的也不收了,该翻番的也不翻番了。只要自己的税务师事务所能挣钱,哪管国家利益? 兜里装着国家的薪水,又利用手里的公权为自己供职的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创造着收入转而化为自己的薪水,这是哪里的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