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报酬不能超村民两倍 离任前接受审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今后,沈阳市村干部在离任前将必须接受审计,如果发生村务过失将被追究责任。 同时,村干部报酬将实行与村收入挂钩和上限控制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将控制在本村农民纯收入的2倍以内。 昨日沈阳市召开村务公开会议,沈阳市副市长郭允冲表示,今后一般的村务事项和 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将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公开。如果是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在每月结束后5日内进行公布。年度计划及上年完成情况应在每年1月份进行公开。有关部门要求,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各村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或村民的要求随时公开。 (杨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