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属各单位要为西安“创卫”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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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1:08 三秦都市报 |
9月23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省属各部门、中央驻陕单位、各市(区)驻西安单位、驻陕部队都要积极参与西安市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对“创卫”工作给予密切配合,大力支持。 最近,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西安市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做好西安市的“创卫”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西安市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职能,提 升城市形象,而且对全省的经济发展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西安市开展“创卫”工作,广大市民是最直接的受益者,驻西安地区的每个部门、每个单位也是受益者,省属各部门、中央驻陕单位、各市(区)驻西安单位、驻陕部队都要积极参与“创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自觉服从驻地政府和“创卫”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按照“创卫”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驻地政府在“创卫”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 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在积极配合驻地政府做好相关“创卫”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创卫”工作,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要求,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单位职工住宅小区的卫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