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保护中华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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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1:55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钟欣)上海将对濒危物种中华鲟进行法律保护,由上海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即将出台。 据《东方早报》报道,该《办法》明确规定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而在此之前,保护区内只有部分区域是禁渔的。那些为谋取经济利益,投毒、电捕中华鲟的人们,将最高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此前,国家及上海也有针对渔业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以一个单独的物种为保护对象的规章还从未有过。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