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检察院安监局互动制 同步调查职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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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3:07 京华时报 |
本报讯(记者张润东 通讯员韩雪) 可能涉及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重大事件事故,检察院将同期介入,合力打击职务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昨天,丰台区检察院和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首创信息交流制度。 这一制度涵盖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案件查处协助制度、相互协作制度以及协调配合保障制度等5项。具体操作规定为:丰台区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 程中,遇有区安监局执法管辖的情况,应及时移送区安监局查处;区安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丰台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线索情况,应在3日内审查完毕,确属检察院管辖的,应当做出受理的决定;不属检察院管辖的,应当说明不受理原因,返回区安监局。对可能涉及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重大事件、重大事故,区检察院应同期介入。该制度同时规定,区安监局调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区检察院,通报查处进展情况,区检察院应及时介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区安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区检察院协助查办解决的,区检察院应予以协助。区检察院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需要区安监局予以协助的,区安监局应予以协助。最终达到加强双方沟通协作、快捷高效发挥职能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