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年内清退全部“治安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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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5:13 北京青年报 |
新华社西安9月24日电 陕西省公安厅9月23日宣布,陕西省公安机关将从即日起对全省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3年内清退全部治安员。 陕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清理对象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并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 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作者:卢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