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广告内容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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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7:15 杭州日报 |
据新华社上海9月24日电上海禁止在医疗广告中出现以下九方面的内容:一,涉及推销医疗器械及与药品相关的内容;二,从业医师技术职称;三,诊疗科目、诊疗方法等宣传内容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范围的;四,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贬低他人的;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六,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七,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八,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的;九,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