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村干部私分十多万 平阳审理村官贪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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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0:32 温州新闻网 |
温州新闻网9月25日消息:虚报土地征用面积骗取土地补偿费,利用职务便利私分村集体财产,9月23日,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昆阳镇城东村四名涉嫌贪污的村干部。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至1996年间,昆阳镇城东村村支书陈松元、村副支书陈美英、村委会主任谢友财、村委会出纳何小飞协助该镇人民政府开展征地工作。1998年1月,四人为骗取土地补偿费,预谋虚报城东村土地征用面积,由谢友财“出场”。谢友财以3.15亩土 地被征用而未付土地补偿款为由,向镇政府提出补发土地补偿款的要求,授意何小飞开出一张城东村的收款收据,先后三次从镇政府领取了土地补偿款共100800元,被四人以误工补贴等名义予以私分。1998年9月至2001年1月间,陈松元、陈美英、何小飞三人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又将4万余元的村集体财产私分。另据查,1993年2月,时任昆阳镇城东村会计的陈美英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昆阳镇城东新区指挥部付给城东村的征地预付款30万元转到其承包的城东日用工艺制品厂使用,过了两年多才予以归还。同年12月29日,陈美英又自行填写了一张1.37亩土地征用补偿费21098元的领款凭证,以其承包责任田所在的城东村联东三队的名义经陈松元签字同意后向城东村领取,占为己有。(温州商报小曼曾云)(来源:温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