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用水量有新标准 每人每日85—120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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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0:51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刘海玲) 记者从市节水办获悉,《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已于近日出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从此有了“标准”—————“每人每日85—120升”。 《标准》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和城市公共生活用水范畴内的各个行业用水量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要求以“月”作为考核周期,每人 每日85—120升。其中的上限值是根据气温变化和用水高峰月变化参数确定的。据了解,目前我市城市居民用水每人每日平均用水量为80升,新标准一般不会影响到居民用水。《标准》规定,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城市供水水源无法保障正常供水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可制订应急的、临时性的、低于本标准的用水量管制标准。责任编辑:刘险涛来源:今晨6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