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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婚姻制度将改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1: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台湾消息目前在台湾沿用多年的婚姻制度行将废止。据岛内有关部门宣布:将岛内一直沿用的“仪式婚”,改变为结婚申请人必须到户政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注册方可生效的“登记婚”。

  新法规定,结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一同前往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能请人代理;双方登记时,要出示书面结婚证明书,上面并附有登记人的签章。

  一直以来,岛内惯用“仪式婚”,即在公开场合并经两位证人证明举行结婚仪式的,无须在户政机关登记就算有效婚姻。据台湾“法务部”相关人士介绍,废止“仪式婚”,推出“登记婚”,旨在减少目前因为婚前是否有过结婚仪式而造成婚姻法律效力的争执。据悉,新的婚姻制度同时适用于台湾民众与祖国大陆人以及外国人通婚,新法将待相关“民法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后正式启用。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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