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作廉政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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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2:10 开封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田宏杰报道昨日下午,市委常委孙泉砀、刘长春、李艳萍、刘绍杰、朱东晖、盛国民、程志明、戴松军等,在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讨论通过了市委常委廉政承诺书,并郑重地在廉政承诺书上分别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庄重承诺。因公出差在外地的市委常委,回来后将补签廉政承诺书。 承诺书共有七项内容:一、坚决遏制“跑官要官”。对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要进 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不能重用。二、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市委常委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人提出严肃批评。对一时不能拒收的钱物,要登记在案并交给组织,情节严重的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三、要从严管住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不允许打着市委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领导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影响牟取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市委办公室报告。四、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暗箱操作。五、不以权谋私。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批条子。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杜绝公款大吃大喝,不坐超标准小汽车,不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坚决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