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批恶徒被判注射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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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3:40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储白珊 本报讯昨日上午,福州市中院召开公判大会,判处吴洪伟、朱正军等一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制造毒品犯死刑。宣判会后,这批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四川籍罪犯吴洪伟了解到福州城门某塑料厂老板刘某某很有钱,顿生邪念,召集罪犯 瘳红军及同案犯何某某、谢某某、杨某等6人,在2003年1月22日凌晨,窜到刘某某的办公室,用透明胶布和棉质浴袍带将其手脚捆绑,洗劫了刘某某房间内的所有财物。逃离时,廖红军又用一条领带对刘某某进行捆扎,导致刘某某因颈部被捆扎,口鼻被捂压,机械性死亡。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吴洪伟、廖红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94年11月26日晚,罪犯朱正军与同案人赵伯高、何某某、章某某、董某某在福州市一家小吃店喝酒。当时,赵伯高煽动何某某调戏邻桌女青年赌酒取乐,何便上前强吻了邻桌的女青年周某。与周某同桌的邓某某等人对何的行为进行指责,朱正军便持刀、何某某拿板凳与赵伯高等人追打邓某某等人并将邓某某和一过路人捅伤,导致邓因肝脏破裂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据此,法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正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