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暴触目惊心 防雷漫不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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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5:18 新民晚报 |
今年入夏,挟带着雷鸣闪电的雷暴频频“发作”,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进入9月,雷暴期基本过去,防雷设施在战斗了大半年后有的伤痕累累、有的完全失效,正进入防雷设施检测、修复的黄金季节。但近日对广州市内一些单位、住宅区的防雷设施检查发现,超过60%的管理者没有按照要求做检测。 一组数字触目心惊:今年截至9月,广州市内发生雷灾事故170宗,死亡11人,伤20多 人;仅8月份,市内就出现接近20宗雷电伤人、损坏物件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在过去的30年内,广东省雷暴日每年都保持在80天左右,雷暴持续的时间之长堪居全国之首,而且近年来还有增加的趋势。 买房不看防雷设施 提起灾害,许多人都认为雷电是自然灾害、无法抵挡,懂得预防措施的寥寥无几。 许多市民在买房时,比较注重楼房的朝向、采光、通风、楼层数及小区环境等,往往忽视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防御雷电安全功能。刚搬入天河北某小区的黄先生承认:“在买房时我从未考虑过察看建筑物有没有《防雷设施合格证》,有没有达到防雷专业技术要求的标准。” 家住正南路的陈小姐说:“我住在这栋楼都有10年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上天台去看看避雷设施有没有更换、还能不能使用。”在记者提醒之后,陈小姐10年来第一次跑上天台去看避雷针,回来很紧张地告诉记者:“楼顶的防雷针有的生锈了,有的全烧黑了,东南角的避雷针竟然被小孩子玩的时候弄断了,真是很危险!” 防雷设施先天缺位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对雷电防御进行立法的国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新建建筑物都必须依法进行防雷设计审核。 按照规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设施应每半年检测一次;普通建筑物每年都需要做至少一次的防雷检查,对已经毁坏或者遗失的避雷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广东省防雷中心的江良梧总工程师担忧地告诉记者,目前大部分管理者总是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去“补牢”,为时已晚。 另一方面,防雷设施缺位情况严重。广东省防雷中心的江良梧总工程师告诉记者:“市内相当一部分的建筑商没有这种科学知识和防雷意识,有的建筑物无防雷设计或不按规范设计,也有的先开工后设计,还有些‘有设计无施工’,造成无法弥补的防雷功能缺陷、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的安全隐患。” 今年5月,白云区广花八路某山坡地带正在修建的别墅群遭遇雷击。广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白云分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实地考察后发现,该别墅群从设计到施工均未考虑到修建防雷设施。 防雷不当可以索赔 刘先生6月份参加了防雷知识宣传活动后了解到,市民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没有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不合格而遭雷击造成的损失,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1条第二款“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向主管部门进行索赔。 刘先生说:“在老观念里,我们觉得雷公发怒是天灾,挡也挡不住。现在如果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就会有办法处理了。” 中国气象报(童雯霞 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