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物价稳定 政府提价项目一律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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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5:47 四川日报 |
四川省物价局近日就进一步加强市场物价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发出通知,明确规定,9月至11月,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管理的提价项目将一律暂停。 物价部门透露,今年1-8月,省内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2%,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保持较高涨幅,其中食品类、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别同比上涨10.1%、9.3%。同 时,今年后几个月物价上涨的不确定因素仍然不少。 作为调控重点的政府管理提价项目指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包括粮食、化肥、水、电、气等重要的生产生活物资。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强市场监管。对于国家出台提价措施涉及商品及服务,各级各部门可按规定权限调整价格,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必须在调整前严格执行提价申报制度。据了解,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控制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将是此次调控的重点。(完)(记者 伍江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