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不得边建设边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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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7:20 北京青年报 |
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17号国务院令,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条例》共6章,分别为总则、收费公路建设和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0条。 《条例》规定,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条例》明确了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还规定,收费公路不得边建设边收费。 《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者:陈二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