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与老政策有啥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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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9:05 每日新报 |
李海燕孙卫军 贷款对象范围扩大 新出台的助学贷款政策与往年相比有较大的不同,中国银行被确定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 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年贷款限额升高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贷款总额度按照当年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及每人每年6000元确定,较以往的助学贷款限额大为扩展,使得更多的贫困学子均可申请到助学贷款,为此,国家将专门下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年度贷款额度与经办银行明细。 还款期限延长2年 贷款学生的还款期限由原来的毕业后4年还清延长为6年还清,并由原来的严格按年按季度定额还款变更为允许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还贷款本金,学生的贷款利息由原来的学生与财政部门各承担50%变更为在学期间利息100%由财政部门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逾期还款产生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高校承担更多责任 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实施后,高等学校也较以往承担更多的责任,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国家规定高等学校须按全校当年实际发放的学生贷款总额的3%设立专项资金,作为对银行给予补偿的风险补偿金,用于分担银行方面的贷款风险。 违约学生全国曝光 贷款学生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1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与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新报记者李海燕通讯员孙卫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