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10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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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 (记者 杨升华 通讯员 贾天清) 今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将正式实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广东省气象局局长余勇介绍说,目前广东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任务还很艰巨,气象探测环境被破坏或迁移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气象探测业务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气象资料的代表性和连续性,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广东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很多气象站所在位置变成市区或市中心,观测场四周存在影响气象探测设施正常工作的各种障碍物和干扰源。气象台站的搬迁缺乏严格的约束和管理,有的地方擅自迁移。同时,破坏和毁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从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实际出发,规定了各种气象观测站和气象专用频道、频率、线路、网络等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标准。同时,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