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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委要求:做好庆建国55周年布置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9:36 桂龙新闻网

  南宁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庆祝建国55周年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含驻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人民团体要升挂国旗;学校、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小区、城镇居民院(楼)和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各商场店铺,有条件的要升挂国旗。9月30日前,有独立工作、生产场所的全市各单 位要按照下发的标语口号内容,在本单位大门悬挂宣传条幅,在单位院内张贴宣传标语口号,沿街各高大建筑物(8层大楼以上)的所属单位还要在其高大建筑物上垂挂宣传条幅标语。有电子屏幕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滚动发布庆祝建国55周年的宣传标语口号。9月30日前,各单位要在单位门口两侧摆设花坛,在大门和院内张灯结彩,沿街各单位办公楼、高大建筑物、商场(店)要张挂彩旗。四是9月30日至10月7日晚上,各有关单位的高大建筑物、市区沿街商店一律要开放霓虹灯、轮廊灯、彩灯等。

  (南宣)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韦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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