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发“消费忠告”购物旅游防六大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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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1:07 新华网 |
中秋、国庆将至,很多市民开始筹划节日期间购物和出游,省城各商家、旅行社也纷纷使出招数招揽顾客。今天,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12315针对以往两节期间的投诉热点等发出“黄金周消费忠告”,提醒市民在购物和出游时谨防六大陷阱。 一、仔细阅读宣传广告,谨防“优惠陷阱”。在以往投诉中,商家往往在广告中以“节日大优惠”来吸引顾客,但有的商品并未达到广告中标明的优惠幅度,有的优惠商品是劣 质产品,有的干脆就无货,让市民白跑一趟。另外,出游的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也不要被廉价的旅游广告迷惑,廉价广告背后往往暗藏着景点缩水、游览时间缩水、降低服务质量、强买强卖等行为。有出游计划的市民一定要注意选择有资质、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 二、签订合同应仔细,谨防商家在合同上做文章。市民在购物和接受服务时,如需签订消费合同,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完整、详细与科学。在外出旅行签订旅行合同时,合同至少应写明白以下内容:旅行的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其中飞机要写清航空公司、航班时间、飞机型号;火车要写清是硬座、硬卧还是软卧,是否是空调车;轮船要明确坐的是几等舱等;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另外,对商家自行制订的不公平合同甚至“霸王合同”可拒签。 三、对劣质商品和服务要及时举报,谨防商家故意拖延而导致证据失效。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要立即到当地工商、消协、旅游监督等部门投诉,以便这些部门能够及时取证。 四、购物、出游时要注意对经营者“验明正身”,看其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游人聚集的地方流动商贩比较多,其销售的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有的旅游区黄金周期间出现“黑车”等,其设施陈旧,严重超载,使旅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入住“黑宾馆”财物被盗的事件也屡屡发生;“黑导游”因服务不周,人身、财产受损的事情屡有发生。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关注购物、旅游安全,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店、旅行社和宾馆。 五、远离诱购或强购物品陷阱。旅游购物时应谨慎,即使购买也应注意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质量保证书及发票等有关票据。另外,尽量不要在旅游景点周围购买珠宝钻石、家电、茶叶、化妆品等物品,购买当地土特产时要注意看是否过了保质期。 六、谨防无据投诉,慎存维权证据。消费者在购物、旅游时要有风险意识,一些相关的宣传资料、合同、相关票据等都要注意保存,以备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便于维权机构调查取证。(记者王晓鹏通讯员姚心晖实习生王仲宇)(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