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试点由“罚”到“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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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2:14 扬子晚报 |
据新华社电 今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这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转变的一个质的飞跃。为此,记者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进行了专访。 记者:哪些人是这次奖励扶助的对象? 张维庆:根据国家政策,这次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这样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丈夫和妻子分别享有每年600元以上的补助,也就是每年不少于1200元,直到亡故为止。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已经进入老年、响应号召只生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帮助缓解他们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面临的困难。记者:奖励扶助制度的资金来自哪里? 张维庆:奖励扶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确定负担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西部试点省份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按照这一标准,今年奖励扶助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2.12亿元,需中央财政负担1.61亿元,地方财政负担0.5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