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通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2:52 吉林日报 |
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5日上午在长春结束。 今天举行的第四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恩祥主持,副主任米凤君、刘淑莹、李政文、李世学、马季春,秘书长南相福及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副省长牛海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彰、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批准了《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长春市专利管理条例》、《吉林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会议对省科技厅厅长卢连大、省林业厅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结果为卢连大40票满意,4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林业厅33票满意,11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省人大常委会此次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基本结束。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今后还将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和部门开展述职和工作评议,使工作监督有效进行。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米凤君向被任命为吉林省监察厅厅长的高金祥颁发了任命书。(记者 王付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