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11号机组验收设备交接签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3:23 中国三峡工程报 |
7号、11号机组验收设备交接签证 本报讯 (记者 彭业华通讯员吴启仁)9月22日下午,三峡左岸电站7号、11号机组验收设备交接签证会在三峡坝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举行。来自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机电安装项目部、梯调中心、枢纽管理部、长江电力、三峡发展公司及水电四局、水电八局、长江委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与了现场交接验收签证。 据三峡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刘利人介绍,此前7号、11号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后,移交给三峡电厂运行管理,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后,通过左岸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验收,正式将设备资产移交三峡总公司枢纽管理部进行管理,枢纽管理部代表三峡总公司委托给三峡电厂运行管理。 7号机组于2003年3月18日开始安装,2004年4月中旬完成无水调试,经三峡左岸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进行了充水试验,4月28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随后移交给三峡电厂管理运行。 11号机于2003年7月3日开始安装,2004年7月中旬完成无水调试后,经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进行了充水试验,7月26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后移交三峡电厂运行管理。 在验收设备交接签证会上,三峡左岸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验收交接质量检查组对7号、11号机组给出审查意见:7号、11号机组在《长江三峡二期工程枢纽工程验收工作大纲》规定的验收范围内各项目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可满足机组安全运行要求;7号、11号机及其相关设备在启动试运行中已完成有关规程规定的试验项目及72小时带负荷连续试运行,机组停机后对蜗壳及水工建筑物流道进行排空检查,过流部分未见异常。质量检查组一致认为:7号、11号机组及其相关设备,具备设备交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