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育林工作将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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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4:20 河北日报 |
本报9月24日讯(记者吕雪松)“要依法规范封山育林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今天,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时,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封山育林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能够尽快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2004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根据初 审意见,相关部门进行了修改并于今天再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今天的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围绕封山育林的基本原则、封育方式、封山育林区灾害防治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认为,封山育林是一项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在封育方式的选择上,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根据植被类型和经营目的,分别采取全封、半封、轮封等形式,既考虑生态建设长远利益,又兼顾农民眼前利益。大家提出,封山育林工作必须坚持群众受惠原则,让广大封山育林者从中受益,从而充分调动各种经营主体开展封山育林的积极性,变被动封育为主动封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