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民工法庭索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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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3:17 哈尔滨日报 |
据新华社济南电在青岛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遇到拖欠工资的老板,可直接持欠条将对方告上法庭,无须再作仲裁。这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新举措。 按照新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数额确定、农民工又持有相关书面凭证的,可按数额追索劳动报酬,由法院直接受理,不必进行仲裁。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农民工的诉讼成本,同时也可相应节省诉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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