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作伪证案追踪 法院认定律师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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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5:13 重庆晨报 |
本报讯(肖玉实习生通红)律师为谋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利用身份优势,在看守所会见被代理人时,偷偷传递串供材料。上周,我市首例辩护律师伪造证据案终于有了结论:永川市人民法院认定了其犯罪行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但免于处罚。 一年前,重庆律师蒋道财接受高某委托,担任其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辩护律师。然而在永川看守所会见高某时,蒋道财关掉会见室电灯以逃避监控器,在其助手把风的情况下,将 高某妻子事先写好的长达12页的串供材料折成纸条,从会见室通话孔分两次传递给了高某。其行为被看守所监管人员发现,蒋道财被当场留审。此案是全市首例律师作伪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