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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红灯罚款是否太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6:02 深圳商报

  冲红灯罚款是否太重?

  广东省公安厅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将考虑适当调整

  【新华社广州9月26日专电】(记者魏蒙)闯次红灯最高要罚500元,对广东早已有之的这一做法,不少司机颇有微辞。甚至有市民公开质疑是“谁在违法?”今年广东两会期间 ,政协委员邝康业委员提交了《关于城市交通电子眼和违规处罚的几点建议》的提案,认为应考虑到城市交通的实际情况,应该减轻对驾驶员冲红灯的处罚金额。9月24日,广东省公安厅在回复这名委员的提案时表示,可以考虑适当调整对冲红灯的罚款金额。

  各地罚款金额不同

  据了解,目前广州对机动车冲红灯的罚款为200元,另扣4分;深圳为500元;中山初次罚款为100元,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0元。珠海方面,今年有人大代表要求降低机动车违章罚款标准并对《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4月份,珠海把“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的交通违章行为处罚标准由原来罚款500元调整为罚款300元。

  车主投诉罚款过重

  9月20日,《南方日报》刊出一封署名林智斌的读者来信。此信中说,8月18日,他所驾的广州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被无故拦截,交管人员的理由是他曾在深圳市滨海路3次超速记录。车被强行拖走后,他专程到深圳有关银行交清了罚款:每次超速各罚400元,不到两公里拖程的拖车收费429元,停场费每小时10元。他说每次超速罚款400元,是东莞等市同类违章罚款标准的8倍。“用每次超速罚款400元的标准处罚外地车辆,更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的规定。”而对交管人员视国家、公安部发布的交通安全法规而不顾,随意拦停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动辄扣车、强行拖车收费,对外地违章车辆不按规定发书面通知书,却把责任推给车主等行为,他表示不能理解。对于林智斌反映的问题,记者也多次接到投诉,特别是那些不小心违规却从未收到过违规通知者反映更为强烈。

  将听取群众意见作调整

  据悉,广东省公安厅在回复政协委员邝康业的提案中表示,冲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设定了处罚幅度,广东在上位法限定范围内,在征求省人大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罚。目前,广东省公安厅已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暂定名)报送广东省法制办,再报送广东省人大立法。届时将听取群众意见,适当对冲红灯的罚款金额作出调整。

  作者:记者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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