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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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6:1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为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机制,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在实处,中国证监会昨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其主要内容为: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重大资产重组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此征求意见稿已在中国证券网上发布,读者可于10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hui@csrc.gov.cn,或传真至010-88061504。(章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