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上工钱回家团圆枣庄清欠民工工资2600余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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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6:29 大众网 |
大众网枣庄9月26日讯 中秋节前夕,枣庄的又一批农民工领到了拖欠的工资高兴地回家过节。据了解,截至目前,这个市已清理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2664.5万元,清欠比例达到96.68%,其中2003年度拖欠的民工工资已于今年1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 针对存在的拖欠行为,这个市逐一排查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地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及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截至目前,已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9起,涉及人员660人,涉及金额 788万元,办理率达到100%。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期间,凡在这个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施工企业劳务人员工资保证金,存入工程所在地财政专户,由清欠部门统一管理,一旦发生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首先用工资保证金予以偿付。为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行为,枣庄市严格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资金来源情况,对资金来源未落实或资金不到位的,不予立项或下达计划。严把施工许可关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前,严格核验计划、规划、审计部门出具的投资计划、规划许可、开工审计意见。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逐步建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履约和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劳动者工资支付担保等制度,自2005年7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无法提交有关担保证明(保函)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张大东)(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