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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规定领导干部收受二百元以上月饼必须上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7:12 北京青年报

  9月25日,沈阳市纪委明确表示: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收受的月饼等礼品,价值按当地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均属“贵重物品”,必须一律登记上交,否则将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惩处。

  据《华商晨报》报道,近日,记者对沈阳市的一些商场、超市及酒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商家都在大打中秋月饼牌,月饼价格更是一路“蹿升”,过去几元、几十元的小小食品 已成为了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稀罕物”。记者在市场调查发现,借月饼搭售贵重礼品的现象非常普遍,装裱精美的盒子里动辄就是价格昂贵的金银首饰、洋酒名酒。

  今年,沈阳市纪委首次把视线聚焦到了这个在目前看来尚属监管空白的领域。沈阳市纪委要求:领导干部在交往中收受的礼品,价值按当地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均属“贵重物品”,一律必须登记上交。沈阳市纪委副书记鞠保平说得更具体:“200元以上的月饼同样也算贵重礼品!”沈阳市纪委有关领导也表示,送月饼就是送礼,现在的月饼动辄上千元甚至更昂贵,里面几乎全部夹带着贵重的名酒、名茶,党政干部应该严守防线拒收拒送,否则便是违反党政纪律!他表示,对于收取高价月饼的领导干部,沈阳市纪委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惩处,如果群众举报属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作者: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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