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撤销不准律师接手沱江污染官司的红头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7: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 高冰洁) 昨日下午,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局长汪新德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经雁江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25日已出台“[2004]38号文件”,撤销该局“[2004]19号文件”。38号文已下发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

  4月30日,雁江区司法局发文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在办理沱江污染特大事故赔偿案件中不应接受委托代理;推辞不了的,只能代理非诉讼活动。此事引起了省人大 代表张世昌的关注,也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由省人大内司委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详见本报25日1版)。

  汪新德说,省人大和媒体对此事的监督,引起了局里的重视。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对文件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后,发现内容确实有不妥的地方,与依法行政精神不符,所以作出了撤销了这一文件的决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