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发行不得搞摊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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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7:53 潇湘晨报 |
据新华社电2005年报刊征订高峰即将到来,巩固一年多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成果,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再次被党中央、国务院提上重要日程。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中央报刊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遏制摊派发行现象的反弹,确保报刊治理工作务求实效。中央报刊治理协调领导小组明确提出下一步要着重做好以下3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纠正少数地方和部门假停办、假划转、假分离的错误做法,狠抓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二是规范所有报刊的发行行为,坚决纠正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的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部门均不得通过发文件、下指标等手段摊派发行报刊;不得将基层单位是否订阅报刊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搞所谓“一票否决”;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报刊。坚决纠正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强行从基层干部和教师等公职人员工资中扣留报刊订阅费的错误做法。 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要率先垂范,加强自律,规范所办报刊的发行行为。 中央报刊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工作日期间(周一到周五8时到17时)举报电话为:(010)65127836;工休日及晚上举报电话为(010)65212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