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政策支持振兴东北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8:20 扬子晚报 |
四项政策支持振兴东北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25日表示,国家已落实包括增值税转型试点在内的四项政策,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些政策包括: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政策措施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已将实施细则下达,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障试点已由辽宁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两省, 实施工作已全面展开;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也已在东北选择了一些企业开始启动。另外,东北地区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协商处置东北高额不良债务的政策和措施,已大体有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