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达32家 居全省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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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9:09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今年以来,我市共有蓬莱民和、莱阳春雪等4家企业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使得我市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达到了32家,位居全省前列。 我市的绿色食品认证始于1994年,近两年进入加快发展的阶段。今年以来,我市企业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共有蓬莱民和等4家企业的11种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使得我市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达到了32家。同时,有关部门还受理了山村果园、山东 威龙等12家企业80多种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的申请和增报。据了解,绿色食品标志是我国第一例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局进行了注册,受法律保护,不但可以有效地保护绿色食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也能有效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凯郑野军) 责任编辑:丁俊杰 来源:烟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