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回乡鸣冤要告台州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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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9:34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我回来就是要安顿好家里,而且要告诉家乡父老我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我是被打劫了,我是受害者,24日我在浙江杭州也开了新闻发布会澄清了事实”。2004年9月25日晚,刘亮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的第一句话就挑明了他回西安的目的,“我对陕西媒体说的都是事实”。 刘亮误会“小姐”含义 据刘亮介绍,9月21日那天他出去买药,挡了辆出租车后发现车后排还坐了一位女士,因为天下雨车不好挡他就上了该车。“因为车没有打表,上车后我就拿出19元钱给司机,可是我的零钱都卷在整钱中间,被后面的小姐看到了,她就用当地话打了电话,我也听不懂内容。”随后,司机说小姐先到目的地,突然,一辆摩托车挡住了出租车,两个人上车把他拉到后排,并用匕首威胁他。紧接着出租车就开往一个居住户,对方共三男一女让他交出身上的钱和手机之后,就放了他。“我到公安局报案时就说车上坐了一位小姐,公安局完全误会了‘小姐’的含义。我理解的‘小姐’就是对普通女性的一般称呼,和‘先生’是一样的称呼,没有想到从公安局出来就成了卖淫女。”据刘亮讲,浙江媒体报道的“干洗店”纯粹是子虚乌有的。 要告当地公安 据介绍,“吉奥”公司法律顾问已经和刘亮商量,认为造成事实被完全歪曲的主要原因在于台州路桥公安部门。据刘亮讲,当地媒体的报道是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报案口供撰写的,而刘亮和“吉奥”公司认为,报案口供是属于刘亮的个人隐私,没有经过刘亮本人的允许,公安部门不应该擅自向外透露。刘亮告诉记者,“吉奥”公司现在已经认为刘亮是公司的产品形象,公安部门的这一行为已经损害了公司及刘亮本人的形象。 目前,“吉奥”公司的法律顾问已经和刘亮商量准备将台州路桥公安部门推上法庭。 《三秦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