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建议选区政党不再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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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0:3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全国人大调研组日前赴广东为《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进行调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该省部分意见汇报给全国人大。 这些意见包括以下几点:改革候选人提名办法,建议选区政党一般不再提名,以激发选民积极性,提高民主化程度; 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取消酝酿协商办法,改为由预选确定,让被淘汰出局的初步候选人心服口服; 改“介绍代表候选人”为“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以便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选举工作机构和代表候选人与非候选人以各种形式合法、公开、有序地进行宣传和自我宣传; 允许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问题,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 另外,增加“罢免人大代表”的法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代表当选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渎职,选民可立即提出对其罢免。(左志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