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现场指导 消防夜查安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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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0:37 海峡都市报 | ||
昨晚20时许,丽宫夜总会正在营业,当检查人员到达时,发现这里的消防通道里堆放了杂物,有一个消防通道被一面外观如同镜子的门挡住,消防前室里的排风口风力不足。消防检查人员说,如此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正在娱乐的顾客不知道往哪里逃生,就算撞破门逃到前室里也不安全。 令消防检查人员吃惊的是三明大厦三楼的大金湖桑拿,这里的二三楼之间和三四楼之间用木板建起了一个个包厢,但只有一个阁楼供顾客上下,没有消防通道,甚至连灭火器也没有,只在其营业台前有两个灭火器,并且灭火器的型号也不适合这样的场所使用。 对此,消防检查人员当即要求在这里消费的客人离开现场,并要求经营者马上整改。 这次行动中,台江消防大队昨晚还邀请了福建省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陈思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现场指导消防执法。 在江滨假日大酒店夜总会,这里没有经过消防部门审批就擅自营业,并拒绝执行消防部门出具的责令停业的处罚决定,台江消防大队当即对这个夜总会采取了强制停业的措施,并查扣了部分设备,以防止其再次擅自营业,危及顾客安全。同时,对消防设施几乎瘫痪的金玉足按也采取了强制停业的措施。 N本报记者 杨然/王浩志/通讯员/朱晓航/李金华/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