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亮奔走十年讨要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争来后半辈子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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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2:07 汉网 |
江西省峡江县供电公司十一年前以拖欠电费为由将公司职工彭水亮告上法庭,事后又反复中止其工作,并拒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彭水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处奔走,今年,劳动仲裁机构依法介入,终于为年已六旬的他“争”来了后半辈子的保障。 1960年起,彭水亮在原吉安地区武警大队服役,退役后一度在峡江县农具厂、农电站工作。在这个县沙坊乡农电站工作期间,彭水亮负责收缴电费,工资由当时的峡江县供电局 支付。可是有了工作的彭水亮却没有如愿领足工资,1993年,彭水亮未将收缴的部分电费上交,供电部门遂将其告上法庭,同时对彭水亮予以辞退。彭水亮败诉后不断到上级法院和政府部门上访,1999年,峡江县供电公司安排了彭水亮的工作。不久,供电公司又以种种借口将彭水亮作自动退职处理。彭水亮对此不服,坚持上诉。他认为,供电公司以拖欠上交电费为由长时间中止其工作,并停交社会保险费用,现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供电公司又拒绝为他办理退休手续,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新余市劳动仲裁机构受理这起案件后查明,彭水亮因在农电站工作期间没有领足工资而拖欠电费一事确实存在,电费纠纷诉之法院后,峡江县供电公司要求其缴清欠费而中止其工作,但并未作出实质性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决定。同时,此前峡江县有关部门决定安排彭水亮到当时的峡江县供电局工作,明确其入伍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进乡办企业期间连续计算工龄,有关部门也为其补办了安置手续。依据这些事实,仲裁机构日前裁决,供电公司应依法为彭水亮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和退休手续,并补缴拖欠十多年的养老保险费。(记者李兴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