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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称公路养路费有望全国统一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3:38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佳) 新的《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在酝酿当中,养路费有望全国统一征收。这是,今天上午9时,记者从市路政局了解到的。

  据悉,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华北片区养路费征稽工作研讨会上,来自京津沪渝的代表们呼吁全国统一征收养路费,建议交通部尽快出台新的《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以解决现行养路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如省市间互征、养路费征收政策滞后等问题。

  市路政局人士表示:新办法正在酝酿当中,将统一计征方式、统一征收标准,明确规定养路费征稽部门的执法权限、手段和交通征稽人员的着装问题,但“更具体的情况要等拿到交通部的文件后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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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目前养路费费用由各城市自行安排。

  记者了解到,北京养路费按载重量1吨220元计算,家庭私用轿车1个座位为0.1吨,载重量一般按0.5吨计算,因此上缴养路费110元;从今年1月起,浙江省调整了养路费征收标准,将“货车和非营业性客车”的养路费,由每月每吨165元增加到200元,家庭轿车养路费约为100元;在上海,每一辆公交车、出租车、租赁车,每个月要缴1000元,社会车辆每个月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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